各相关学院(部)、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2025年工作总结及2026年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外厅函〔2026〕1号),2026年教育部将继续通过“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支持曾参与举办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的高校开展研究生培养工作。现就项目招生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专业范围
2026年该项目招生计划仅可用于2025年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安徽会区聚焦的学科领域,包括安全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智能装备与新能源技术、新能源汽车与智慧交通、能源创新技术与应用、智能系统控制前沿技术、智能互联系统与应用、医学、人文科技。
申报该专项计划的专业要在以上学科专业范围内或与之相关,同时要在安徽理工大学大学2026年硕士、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内。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该项目面向我校上述学科专业内符合以下条件及要求的研究生导师,采用限额申报。2026年我校最多可申报10个博士生和20个硕士生招生计划(最终招生名额以教育部实际下达为准)。我校研究生导师须邀请外方导师作为合作培养导师共同申报该专项计划。每位中外方导师每年在该项目下仅可招收1名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各培养单位原则上在申请1名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时,需要同时申请2位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一)中方导师条件及要求
已具有安徽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或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且符合安徽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要求。
曾参加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或计划参加2026年该框架会议。
(二)外方合作导师条件及要求
来自外方或港澳台高校的导师,其所在高校应在本国综合排名前10%或相应学科排名前五,且其科研水平不低于中方导师。曾参加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或计划参加2026年该框架会议。原则上应与中方导师已有一定的合作基础,有较好的合作前景。
(三)其他要求
我校导师要先熟悉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充分了解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专项计划的申报条件及培养要求,对后续的研究生培养有较成熟考虑,经所在学院审批申报该专项计划。
承担该专项计划培养任务的学院,要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落实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项目要求,为中外双导师培养的研究生专门制定培养计划;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外方导师参与培养的工作内容及工作量要求、考核方法及待遇保障等,确保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落到实处。
申请表中填已参加过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的导师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会议邀请函、会议手册等。与外方合作导师已有实质性合作成果的,也可提交相关材料辅助证明。
本专项招生计划不占各学院常规分配研究生招生计划,由研究生院根据教育部下达指标单列分配给项目申报相关学院和导师。
三、工作流程
请各相关学院积极组织相关专业导师积极申报,于2026年3月17日前将填写《安徽理工大学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招生计划申请表》(见附件),报所在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国际处613房间,电子版发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董如梦老师电子政务。
四、联系人及电话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李老师,电话:15156611799
研究生院袁老师,电话:0554-6685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