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校园网的管理,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结合我校校园网正在扩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园网收费基本原则
合理分担、维持运行、防止浪费、优化服务。
第三条 用户分类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将校园网用户分为以下五类:
1.办公用户:我校的教学、科研单位和行政部门因工作需要开设的校园网用户。开户后获得上网用户名、密码和30M字节邮箱。
2.职工用户:在我校工作的各类工作人员。开户后获得上网用户名、密码和15M字节邮箱。
3.学生用户:在我校学习的各类人员。开户后获得上网用户名、密码和5M字节邮箱。
4.计量用户:我校师生员工均可申请计量用户。
计量用户无电子信箱,无月基本费和免费流量,按实际发生的流量计费。
5.包月机房:我校各单位面向学生的计算机数量20台以上的机房。
第四条 开户申请程序
1.办公用户:凭校属处级单位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到网络信息中心办理开户手续。
2.个人用户:带身份证、本校工作证或学生证,到网络信息中心,填写申请表,交纳有关费用,办理开户手续。
3.包月机房:由机房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持加盖处级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到网络信息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上述各类用户开户前均需签署《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用户守则》。
第五条 收费办法
根据CERNET管理中心和中国电信目前的收费政策,结合校园网收费基本原则,为保证网络资源的合理使用,适当减轻学校经费压力,用户适当承担部分费用。具体办法如下:
1.开户费:10元。
2.本校园网内的资源、电子邮件流量,一律免费。
3.办公用户和职工用户每月基本费10元,限800M信息流入量,超过部分按0.1元/M字节收费。
4.学生用户每月基本费5元,限500M信息流入量,超过部分按0.1元/M字节收费。
5.计量用户按实际发生的信息流入量按0.1元/M字节收费。
6.包月机房:按6元/台·月核收,不再计流量。
7.拨号用户的市话通讯费由市电信局核收(非本校电话虚拟网用户)。
第六条 结算办法
为便于管理,采用先付费后使用的方法结算。计费系统根据用户的流量和收费标准,自动实时扣除费用。每月结算后的剩余部分自动转入下月。费用超支后,系统暂时冻结该用户帐号,直至补交欠款有余时方解冻。
第七条 校园网是我校重要办学资源和基础设施,校园网的建设和运行学校投入了大量资金,各单位和用户要自觉维护校园网运行秩序。严禁自行开设代理、地址转换、自行接入其他网络等行为。如有上述行为,网络信息中心有权制止,予以通报,并取消其校园网使用权限,报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第八条 收费方式
按校有关财务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05年6月1日起执行,原收费办法同时废止。
第十条 本办法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原开放办法 |